12月份,全市旅游质监部门共受理来话、来访、来信等旅游咨询及投诉23件(次),同比减少10%。处理旅游投诉7件(次)。其中国家旅游局转办2件、自治区旅发委转办0件、领导批示0件、信访转办0件、舆情转办0件,立案调查5件,同比减少40%;案件处理结案1件(次),结案率为2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57645元。
市场检查方面,我市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05人次,检查 A级景区19家,检查旅游团队15个,检查旅行社或营业网点5家,检查导游员12人次,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17人次。
一、立案投诉基本情况
1、投诉市场种类和区域分布
国内旅游5件,占100% ;出境游0件,占0%。入境游0件,占0%;边境游0件,占0%;台湾游0件,占0%;自由行0件,占0%;其他0件,占0%。
2、投诉对象
旅行社2件,占40%;
非旅行社3件,占60%。
3、反映及投诉问题
反映降低服务标准1件,占20%;
反映导游未尽职责0件,占0%;
反映擅自增减项目1件,占20%;
反映延误变更行程0件,占0%;
反映景区问题2件,占40%;
反映酒店问题1件,占20%;
反映购物店问题0件,占0%。
二、主要问题特点分析
(一)投诉主要问题特点分析
2015年12月,本月总体平稳、有序,无较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
立案投诉情况:
1、北京衡立坡投诉称在阳朔河畔度假酒店支付了酒店加床费用,但实际所提供的床无法满足需求,并与酒店协商未果,要求酒店退加床费398元。12月11日通过国家投诉网转阳朔县旅游局,并电话告之。
2、北京高女士投诉称阳朔国际旅行社违反协议约定,将游客带去义江缘停留将近两小时,协商未果,要求退款。旅行社已妥善处理好,安排游客免费游览义江缘。游客无异议。
3、人寿保险黔南中心支公司贵州周婷17人投诉称桂林海外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餐饮未达标,擅自改点及存在未游景点、未用餐情况,要求协调处理,得到合理赔偿。正在处理。
4、上海周希东2人投诉称在象山景区观看表演时购买了一幅字画,之后再打开发现并非当时所买那幅。要求予以答复。正在处理。
5、山东王杰投诉称入住正阳路步行街7天连锁酒店,在洗手间摔伤,酒店方恶劣,拒不处理。2016年1月5日转桂林市工商旅游分局。
(二)市场主要问题特点分析
12月份桂林旅游市场总体平稳有序,执法人员对尧山索道景区、刘三姐大观园、古东瀑布、冠岩景区、七星景区、栖霞寺等被投诉较多的景区进行了检查,联合工商、物价、交通、公安等部门检查景区购物场所,整顿旅游市场。本月加大对转办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