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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维权案例】冒牌“深圳国旅”骗人参团 旅游圈宰客真的“关不了”?
2014/12/15 16:22:5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编辑:叶玉婷   浏览次数:287

 

    广州日报日前报道了广州游客徐阳(化名)报名参加深圳国旅与深圳某电器商联合发行的旅游优惠券活动时,遭遇频繁购物和导游半途抛弃等明显违反《旅游法》的事件,引起了省市旅游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据深圳国旅证实,他们并没有和任何企业合作推出旅游优惠券,徐阳在深圳某电器商购物报名参加的“5天4夜云南游”是野鸡旅行社所组织,并建议徐阳报警。

 

  11日,当事人徐阳再次向记者透露了事发的前因后果,发现这并非一次简单的旅行,其中暗藏更多猫腻。徐阳告诉记者,他之所以参加深圳国旅的这一次赠券活动,是之前在深圳沙头角某电器商场购买家电时,获得了两张旅游优惠券,“一张给了我外甥,他体验过一次,感觉还挺好的,本来去年就过期了,但优惠券还可以延续到今年,我就利用休假参加了。”

 

  记者在徐阳提供的优惠券上看到,这是一家名为“深圳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深圳某电器商冠名,国旅(深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协办的“彩云之旅,我心向往”的“5天4夜品质双人游贵宾券”,双人价值3980元,而且有全国咨询热线“4000448566”,并有两位明星代言。

 

  徐阳说,他正是通过这个全国热线在广州报团,之后从广州飞抵昆明,被地接社昆明国旅安排的司机送到昆明国旅办公大楼后,被带到一间办公室内签约的。

 

 

  深圳国旅称没参与

 

  记者昨日致电某电器商全国服务热线,接线人员在查询后表示并没有该活动的举办记录,随后记者又致电深圳该电器商的联系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他们确实在今年四五月份与深圳国旅举办该活动,“肯定是真的,在华强北店就有这样的优惠券,深圳某电器商大部分店都搞了这样的活动。”她还告诉记者,现在购物满3000元,还新推了“韩国5天4夜游”的优惠活动。

 

  不过记者随后致电深圳国旅总部,一位负责媒体采访的杨小姐却十分明确地回答,“深圳国旅从没与其他任何企业推出这种旅游优惠券的活动,这明明是在假冒我们旅行社,我建议游客报警。”

 

  记者按照优惠券上提供的全国报名热线电话打过去,一位接线的男子告诉记者,现在他们还有5天4夜云南游的优惠活动,“我们是网上推销的店,没有门店。”他告诉记者,“游客只要通过他们电话报下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后,直接到昆明当地交钱就可以了。我们绝对有发票,也有合同的,放心!”不过徐阳告诉记者,所谓签约现场根本没有发票、合同。

 

 

  证实为山寨旅行社

 

  记者昨日向深圳国旅有关负责人求证,深圳国旅在全国只有一个统一的官方网站,服务热线电话与优惠券上提供的报名热线电话不一样,“在正规旅行社报名,不可能不跟组团社签合同,而跑到旅游目的地签合同。”广东省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也回应,徐阳遇到的是山寨旅行社,建议徐阳报警。

 

  而记者致电了主办方深圳华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他们确实联合深圳某电器商和深圳国旅推出过这种旅游优惠券活动,对于有两位明星代言,他表示不清楚。不过他透露,“也不一定购物才有,在很多商场也可以派出这种优惠单,我们从中也收取一定提成。”他告诉记者,这家联系他们的“深圳国旅”也有门店,但并非旅行社,而是一家广告公司,挂了“深圳国旅”的牌子,并不具有旅游代理的资质。

 

 

  企业联合旅行社推优惠券无人管

 

  事情至此,已经水落石出,但这种揽客的现象,并不鲜见。

 

  深圳国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上他们已经多次收到有假冒他们旅行社非法揽客的现象,他们并无执法权,只能上报给旅游主管部门,有时候根据线索查到某大厦某层楼,发现并没有这样的旅行社,近年对该现象查处的效果并不好,已经持续了2至3年。

 

  省旅游质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与旅行社合作推出旅游优惠券,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方面投诉逐年增多,之前已经收到了广州有知名家具商场也推出过这样的优惠券活动被游客投诉。

 

  “但这方面监管还是一片空白,一方面这需要工商等部门查处,旅游主管部门等联动,另外在取证上还需要公安等部门介入。”这位负责人还说,往往这还牵涉到多地旅游主管部门,执法成本非常高。

 

  深圳市旅游局一位张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旅游优惠券的投诉比例越来越大,大多是一些野鸡旅行社联合部分企业推出的活动,“但优惠券上往往只有一个联系电话,调查取证需要刑侦手段,查起来非常难。”他表示,将会与合作的另一家企业调查后再给出最终结论,建议消费者今后收到这种旅游优惠券后,可以先与当地旅游主管部门联系,然后与相关的旅行社确认。

 

 

  律师:

  关键看有无代理关系

 

  律师朱永平介绍,这种情况应从有无代理权来进行详细分析,如果优惠券上的协办方并非深圳国旅,但出具了深圳国旅相关代理文件,让对方相信它是代理方,从而签订组织旅游优惠券活动,一旦对消费者侵权,深圳国旅也要负担监管不严的责任,代理方打着它的名义揽客侵权,也承担相应的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旅游主管部门调查这两个公司有无这种代理关系。

 

  同样冠名的深圳某电器商,作为一家知名企业,对于优惠券上存在消费陷阱也是明知的,也应该对消费者承担连带的侵权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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