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文化局传来好消息,桂林渔鼓、龙胜瑶族服饰、资源河灯节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至此,桂林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已达4个(首个为广西文场)。这些项目的入选,对桂林历史文化的传承有着不可低估的价值。
记者采访市文化局相关工作人员,请他们聊聊这些桂林历史文化瑰宝的板路。
桂林渔鼓:研究中国曲艺史的“活化石”
项目特点 桂林渔鼓是广西代表性曲艺形式之一,它记录和印证着中原文化、楚文化与骆越文化之间的相互传播、撞击和交融的历史,是多地域文化融合的“活化石”。桂林渔鼓已入选中国曲艺音乐志、中国曲艺志等志书,在学术研究、文化传承以及实用等方面都拥有不可低估的价值。
从曲种上说,桂林渔鼓属于鼓曲类。
桂林渔鼓从明代的叙事讲唱道情演变而来。18世纪初,湖南渔鼓艺人在桂林城乡演唱渔鼓并落户桂林。他们将渔鼓曲调与当地的民歌小调相融合,在传统节日、当地庙会、圩场及民俗活动中传唱。慢慢地,桂林渔鼓流传的范围遍及广西境内许多通用桂林官话的县市。
20世纪30到50年代初,桂林民间盲艺人王仁和在继承渔鼓音乐的基础上,创造了南北路板式变化体,北路表现明朗、欢快、高亢、激昂的情绪,南路则表现忧郁、低沉、思索、悲愤之情。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创作演唱的桂林渔鼓《王老头子学文化》等作品为桂林渔鼓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改革开放后,桂林渔鼓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其演唱形式也从原来的“打单筒”、自打自唱的简单形式发展到带伴奏、伴唱形式。不但有优秀节目多次进京演出和参加与日本、韩国的文化交流,现在的桂林渔鼓还焕发新枝,新作不断、常演不衰。
得益于一代代艺人的苦心传承,桂林渔鼓依然最大限度地保存着原来的面貌。现在,桂林城乡还活跃着一千余支能唱桂林渔鼓的文艺队伍。在桂林民间还有一种叫做“暖丧”的丧俗,主家会请人上门唱渔鼓曲目,客观上起到了保留桂林渔鼓的作用。
作为保护单位的桂林市群众艺术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对渔鼓进行抢救、保护、研究。在辅导、培训、演出活动中,市群艺馆也一直为群众提供学习、展示的平台。在连续举办了34年的大型群文活动“漓江之声”、周末大家乐广场文化活动及各县区开展的各种群众文化活动中,都涌现出一大批桂林渔鼓的新节目。同时,桂林还拥有一批曲艺创作、演出的专业人才,项目传承人更是老中青结合形成了有利的传承环境。
前些年,我市对桂林渔鼓的传统曲目进行了挖掘整理。目前,挖掘到的渔鼓传统曲目有《玉带记》、《蓝丝带》等五十多个,创作的曲目有《二姐做梦》、《水上抓匪》等数十个。渔鼓剧目《心红志壮》是新中国成立后桂林曲艺唯一一个拍成电影的作品。《热血金穗》参加国家级曲艺大赛并获得了广西文艺创作最高奖“铜鼓奖”。
做好渔鼓的传承,不仅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的曲艺艺术、帮助现在的人了解古代社会生活大有裨益,还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进一步展示桂林渔鼓的艺术魅力,不但可为桂林吸引来更多游客,也能进一步丰富市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文化立市”增光添彩。
龙胜瑶族服饰:红瑶最具民族特征的文化符号
项目特点 红瑶服饰是红瑶最具民族特征的文化符号。保护红瑶服饰文化的传承,尊重了它记录民族生活历史的文化价值,同时也保留了红瑶的民俗伦理与审美。
红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据记载,瑶族人民从汉代就开始在龙胜桑江流域生产、生活。
红瑶服饰主要指红瑶妇女穿着的服饰,包括青衣(素衣)、锦衣(饰衫)、花衣、花裙、青裙(素裙)、花鞋、头巾、包肚、腰带、围裙、围裙带、东摆、裙摆、脚绑、脚绑带、银质饰品等。红瑶服饰以绣有各种图案而著名。心灵手巧的瑶族妇女,用飞禽走兽、农作物、有药用价值的花草等图案,记录生活内容,她们还不忘在头巾上绣上瑶王印、在花衣上绣上虎爪印,铭记着红瑶这个族群的的来历。正因为这样,服饰成为红瑶最具民族特征的文化符号。
人们可以通过不同的衣裙来区分女性的身份。比如,姑娘常穿锦衣、花裙,已婚妇女穿着花衣、花裙、素裙,素衣、素裙则是老年妇女的穿着服饰。红瑶也会根据不同民俗活动穿着不同的服饰,婚礼中,所有女性不分老少都要着盛装,佩戴银饰品,银饰胸牌是必不可少的。丧事中,不论男女都要着素色衣服,衣、裙不能带红、带花,否则是对死者的不敬。
红瑶服饰自织、自绣、自画、自染,世代相传,大都由母亲教给女儿,也有由外婆、奶奶传授的。女孩从十三四岁开始学,直到熟练掌握挑花(刺绣)、蜡染、织锦等技艺为止。这些复杂又传统的工序,至今都没有多大的改变。
坚持保留传统的同时,如今的红瑶服饰出现了一些变化。比如,衣衫上的挑花花样多了,除了传统的动物、植物外,还有姑娘们根据自己的喜好绣的其他花样。
随着文化旅游业的发展,红瑶服饰已成为龙胜一道重要的民俗文化景观,并得到了一定的保护。但在历史的洪流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下,红瑶服饰的制作与传承也受到了一些影响。目前,掌握红瑶服饰制作全套工艺的老艺人已不足20人。
资源河灯节:资江流域民俗的集中表现
项目特点 资源河灯节放河灯有祭祖、制灯、放灯、许愿等一系列民俗行为,既有中元节的民俗特点又有当地人生活习俗的特点,记载着资江水道河工的生存状况,也记载了这条水道的航运史,呈现资江流域人们生活习性,是当地民俗文化的集中表现。河灯制作精美,给放河灯活动增添了情趣,让这一民俗活动有了文化观赏的意味。
资源自古有过中元节的习俗(俗称鬼节),资源河灯节便是由中元节而来。
过去,资江是连接桂北与湖南的交通大动脉,所有商贸活动均以水路进行。长年往返奔波于资水之上的商贾船家及水手排工,因水急浪高,常有舟覆人亡的事故发生。所以每当中元节,人们自发地为葬身资江的冤魂做道场超度。超度后,人们还会放几盏河灯,一来以示对亡者的祭奠,二来也求自身辟邪消灾。
公元1852年,湖南商人在距资源县城两公里处的合浦街,兴建了一座占地6余亩规模宏大的湖南会馆。自此,湖南会馆每年筹集经费,于中元节期间延请本地或外地名道高僧,高搭法坛,做“水陆道场”超度水陆亡魂。中元之夜,由会馆统一组织民众漂放河灯。经过上百年的延续传承,便形成了今天的河灯节。
资源河灯节以放河灯呈现,起初,资源河灯只有“敬神灯”、“莲花灯”、“粽子灯”三种。“敬神灯”以四根灯柱打成一个框架,四面糊透光皮纸贴上吉语;“莲花灯”则以剪成莲花状的彩纸糊于一个碗周,似盛开的莲花;“粽子灯”则将松脂碎渣用“禾蔸纸”包成粽子状固于木板而成。后来,河灯的样式逐渐丰富,又出现了“龙凤灯”、“走马灯”、“罗汉灯”、“八角灯”、“宫灯”、“长龙灯”等。1995年后,河灯的制作逐渐专业化、艺术化,显出了较高的制作水准,体现了时代特征和现代气息。
放河灯在存续传统民俗文化的基础上又增添了观赏性,丰富了河灯文化内容。但河灯文化的存续也面临一些难题。如城镇建设和其他建设危及与河灯节有关的传统文物和设施的生存、优秀民间艺人年事已高、河灯节文化缺乏文字记录等。因此,搜集整理优秀河灯节文化遗产使之文字化、音像化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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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国家为了保护文化遗产而采取的一种措施。由于时代的发展,一些文化形式和内涵逐步淡出现代生活,但这些文化遗产本身的价值以及对本民族文化积淀所做出的贡献不可磨灭。为保护这些逐渐消亡的文化,国家设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