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部署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今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将依法查处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景区变相提高门票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
景区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发改委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巡查,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同时,各地要集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
不得以“零负团费”为名揽客
在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各地要查处旅行社以低团费或“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不履行价格承诺,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
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等。
消费者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热线将快速交办、转办、督办投诉举报件,确保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办理。
规范打折返券等促销行为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关注消费量大幅增加的粮油、肉、禽、蛋、菜、奶、月饼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坚决制止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