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女士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建设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大力支持,同时对您在桂林旅游期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们深表遗憾。2016年9月12日我单位根据您投诉的内容即时开展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2016年7月18日,您与桂林江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散客一日游合同,从合同内容以及您提供的证据来看,计划行程与实际行程相符。
关于您反映购物退货收取相关手续费问题,我单位已责成旅行社和玉博园协商并予以退还。导游在此过程中收取200元红包我们已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对其予以扣分处理。
2016年9月14日,我办案人员电话回访您已收到该退款并表示满意。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桂林旅游的美好期盼,我们将一如既往为维护好旅游秩序而不懈努力。
特此回复!
桂林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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