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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2016/9/5 10:25:50     来源:人民网    作者:连品洁    编辑:李婷婷   浏览次数:196



   近日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一名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成为首个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从业人员。

  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是一名导游。今年2月,北京导游王瑶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担导游业务,为“一日游”散客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并在旅游服务过程中谩骂游客。随后其谩骂游客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导游群体的形象。北京市旅游委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对王瑶处以1万元人民币罚款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导游被记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年限为4年。

  今年5月,国家旅游局修订发布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后的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游客和从事旅游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职业道德,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也将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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