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导游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广西桂林市作为我国10个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地区之一,在中期运行情况评估中以435分的总分位居全国第一名,并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江苏省、上海市、广东省分别以310分、280分、200分的总分居第二、三、四名。
为全面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拓宽导游执业渠道,营造公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国家旅游局于今年正式启动在江浙沪三省市、广东省的线上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在吉林长白山、湖南长沙和张家界、广西桂林、海南三亚、四川成都的线上线下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
据介绍,此次全国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地区中期运行情况评估总分为500分,其中旅游部门186分,导游自由执业服务机构245分,行业组织70分。桂林市分别以180分、185分、70分的成绩位居各项第一。
从此次对全国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现状评估来看,各试点地区中期运行情况一般,尚处于工作推进初期。
桂林是国家旅游局今年确定的首批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单位之一。为做好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稳妥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桂林市从今年3月起就积极推进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成立了由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罗建章任组长的导游自由执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制定了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导游公共服务监管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导游预约平台。目前已有700多名导游以及6家单位通过审核、备案。其中323人已在桂林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监管平台道游网上激活,随时可以接团、带团。
根据《桂林市导游自由执业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桂林导游可以自主选择从事自由执业或者接受旅行社聘用委派执业,在市导游协会注册的导游员,可以参与导游自由执业工作;旅行社聘用的导游不得从事导游自由执业;参与自由执业的导游应具有导游自由执业责任保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用于导游自由执业过程中对旅游者和第三者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失的赔偿;提供导游自由执业的机构要及时处理导游自由执业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和投诉,并建立先行赔付公开承诺制度。
桂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刘萌刚说,根据《桂林市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实施方案》,桂林从7月起到年底,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的宣传,建立和完善导游劳动保障体系,对提供导游自由执业业务的机构和导游进行动态监管,建立健全导游激励和退出机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动态评估等一系列工作。
罗建章说,“通过开展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桂林市建立健全了桂林导游自由执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促进了导游服务工作自由化、市场化、法制化,营造游客、导游、社会多方满意的共赢局面。”